信仰生活三百问 |209.我们能否相爱?
08 《婚姻家庭篇》



209.我们能否相爱?
我是一青年信徒,小时候就受父母影响跟从了主。我们汝州市庙下乡有信徒2000余人。1989年为庆祝新堂落成,我们开始组织了唱诗班,都是青年信徒,后来我们诗班不断发展,成了一个和谐的团体。我和诗班的一位弟兄慢慢产生了感情,进入了恋爱阶段,我不知道这样有什么不妥,但我父母对此都是反对(父亲是教会负责人),说教会里不准谈恋爱,这样做是羞辱了神、污染了教会。现在我很为难,不知怎么办,毕竟我们是相爱的。我想问一下我和那位弟兄是不是羞辱了神的名?我们不能相爱吗?


尽管我们去教会是为了聚会敬拜神,而不是为了去找对象谈恋爱,但是天长日久,青年弟兄姊妹在教会里见面接触机会多了,产生了感情,这却是一件合情合理的美事。《圣经》给我们看见,婚姻的基础是爱,我们既然不赞成没有感情基础的、任务式的包办婚姻,就应当允许青年人有自由恋爱、发展感情的机会。再说,信主的人找主里面的人为配偶也是最好不过的事。只要你们在教会里没有什么不轨的举动,落落大方,正常交往,就谈不上“羞辱神,污染教会”。我们应当把中国传统的封建思想和《圣经》的真理区分开来。盼望你们抛掉不必要的顾虑,大胆地相爱,用你们纯洁的爱情来荣耀父神。
从教会的角度,要把婚姻方面的工作当作教会本分的侍奉来作,这也是国外有的教会成功的做法,他们组成专门的小组,为教会中青年信徒操办婚事,包括组织活动,登记牵线,婚前辅导,婚礼举办,以及婚后关怀。这方面我们国内教会还较落后,主要是受不正确的观念的影响。主耶稣是从迦拿婚宴上用水变酒的神迹开始祂三年之久的工作的,让我们学习主的做法,祂所看重的,理应为教会所看重!

往期回顾
《一、基本信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