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欢迎光临杭州基督教会崇一堂
崇一堂愿景
  • 一个异象
  • 两个体系
  • 三个注重
  • 四个导向

第三十九期:作神的儿女--李美双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

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福音带来的第一个福分就是“作神的儿女”。耶稣复活后首次显现的高潮,就是祂说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参约20:17)

得神儿女的名分,是一个无上的特权,更甚于称义。称义是福音所赐给人的主要和基本福分,因为信神赦免我们的过去,并接纳我们的将来。称义是基本福分,因为它满足了我们在属灵上的基本需要。我们本站在神的审判之下,罪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活在律法的控告之下,罪疚也折磨我们,使我们不安、苦恼,我们的里面没有释放没有自由。因此我们需要获得赦罪,并能与神和好,福音便先将这福分赐给我们。保罗也在《罗马书》中说明,藉着基督的十字架所带来的称义是其他一切的根本。保罗经常指出义、除罪和称义,是耶稣的死为我们带来最首要和实时的影响(参罗3:22-26,林后5:18-21,加3:13-14,弗1:7)。称义是最主要和基本的福分,因我们在救恩中所获得的一切都是以它作为开始和依据。

然而,得神儿女的名分更加无上,因它涉及与神建立更丰富的关系。称义是一个法庭上的观念,是从法律角度构想出来的,视神为审判者;而得神儿女的名分,乃是一个家庭的观念,是从爱的角度构想出来,把神看为父。神接纳我们,引领我们进入祂的家,并与祂相交,使我们成为祂的儿女和后嗣。这关系的核心是亲密、爱和毫不计较地付出。能与作为审判者的神和好固然重要,但获得父神的爱和关怀就更重要了。

布坎南(James Buchanan)在《称义的教义》一书中说:“根据圣经,赦罪、接纳和得儿女名分是三个特权,按照上述的次序一个比一个高……前两项均建基于同一个关系的基础上——统治者与子民的关系;第三项却截然不同,乃是建基于一个更亲近、更亲切和更亲昵的关系上——父子的关系。”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不是内心的力量,而是权柄、权利或特权,比称义更高的特权,“作神的儿女”——可以在祂的家里享受属于祂的一切。神所有的平安、喜乐和满足,都可以享受,而且不是一时的,而是永恒的,这特权永不失效。

一百多位弟兄姊妹将受洗加入教会,他们从此就真的是神的儿女了。愿全教会都因他们获得了这个特权而向神感恩,我们也为他们守望,愿神吸引更多的人不断进入这种关系,享受神儿女自由、丰盛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