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诗(新编)史话|《晨星歌》《依傍十架歌》《如今更爱主歌》

Part01.
第67首 晨星歌
Brightest and Best of the Sons of the Moring
经
文
……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启 22:16)
《晨星歌》的词作者是英国圣公会派往印度的希伯主教(事略参阅第1首)。这首诗是他早期在英国当牧师时为纪念1811年的显现日,又称基督显于外邦日而作。按圣公会公祷书规定,每年1月6日为显现日,纪念东方博士在明星的导引下,长途跋涉,前来尊崇敬拜救主。为那一天所安排的祝文说:“神啊,曾用晨星的引导,将主的独生圣子显现与外邦人。”所读的经文是马太福音第二章1至12节。
希伯主教在诗里首先指出的是“晨星”引导我们,联想到约伯记第三十八章第7节所说“那时,晨星一同歌唱,神的众子也都欢呼。”作者更具体说明这颗晨星是“最辉煌,彩色光明”,它驱除了黑暗,给人指导,引领我们到马槽边朝见圣婴。
希伯主教对于圣诗的贡献在于强调每一首圣诗都必须具备诗的美致;不但要词藻美,也要灵感深刻。这首诗堪称为他的典型之作,既有经文的根据,也有诗人的想象。第二节所描写的马槽边的晶明露水、圣婴的安详睡眠,以及天使的玲珑歌声导引我们一同前行。到第四节,不仅是东方博士,而且是提醒我们自己,也就是崇拜的人们“谦卑虔祷,主看来更喜欢”。
《晨星歌》的调名就叫《晨星(MORNING STAR)》,是作曲家哈丁(J.P.Harding,1850-1911)所写。1892年他谱写了这首曲调,曾有好几首赞美诗都采用它。哈丁一生中曾有三十五年任伦敦圣安德烈礼拜堂的风琴师及唱诗班指导。他除写过赞美诗的曲谱外,还写过一些圣歌和儿童歌曲。
词由沈子高主教(事略参阅第333首)于1934年译成中文。当时他正任《普天颂赞》编辑委员。沈子高对崇拜学和圣诗学造诣很深,曾翻译过不少圣诗,文笔优美精炼。1982年他担任中国基督教圣诗委员会顾问,对于推进中国圣诗民族化提出过不少好的建议。《新编》中第233、333首也是沈主教修订或翻译的。
Part02.
第214首 依傍十架歌
I Am Coming to the Cross
经
文
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林前 1:18)
《依傍十架歌》是一首有名的救恩呼召圣诗,尽麦克唐纳(W.McDonald,1820-1901)于1870年任布鲁克林城美以美会牧师时写成的。他从实际牧养工作中,感到有必要写一首诗,来帮助到圣台前追求清心的人。它以简洁的词句、柔和的呼声、感人的经历,号召所有来到主十字架前的人要认识自己的贫困、软弱、盲目而祈求主完全的救恩;要求信徒将自己与主同钉十字架,奉献身心灵魂永归于主。正因麦氏如此深刻了解信徒的灵性光景,所以在几分钟内就将诗写好。自1870年这首诗流传于教会后,曾译成多国文字,成为世界上许多教会常唱的一首诗。麦克唐纳除担任牧师职务外,还主编《基督徒见证》刊物。晚年时感到美以美会不能满足他的灵性生活,乃组织一部分信徒,成立了通圣会①,要求遵守《圣经》有关圣洁的要求和更加严谨地按照卫斯理的规条以追求圣洁的生活。
他一生写过十本宗教书籍,七本教会使用的圣乐诗集。
这首诗所用的曲调是美国业余圣诗作曲家费希尔(W.G.Fischer,1835-1912)所谱,调名《信赖(TRUSTING)》。费希尔从青年时代起就对音乐感兴趣,曾在美国费城说德语的一座教堂里学唱诗;一度从事装订图书工作,并继续在夜校学音乐。他钢琴弹得很好,也指挥合唱团,并任钢琴商店的推销员。许多堂会请他教唱诗和指挥唱诗班。他一生谱写了200首福音圣诗曲调,《新编》里的第214、229、347三首曲调,都是他的不朽之作,流行甚广。
①通圣会:十九世纪中叶,由美国卫理宗教会分出来的一个新教派,着重基督徒生活的完美、圣洁。它的特点是讲属灵而不跳灵舞,重圣洁而不尚狂热的灵恩。1860年成立美国全国性的组织,称通圣会(National或General Holiness Association)。解放前在山东聊城地区有他们的传教活动。以后由该教派分出着重跳灵舞和说方言的五旬节教派或灵恩派。
Part03.
第254首 如今更爱主歌
My Jesus,I Love Thee
经
文
你们虽然没有见过他,却是爱他。……(彼前 1:8)
这首诗的作者费瑟斯通(W.R.Featherstone,1846-1873)是加拿大魁北克省蒙特利尔(Montreal)前循道公会的信徒。他没有留下什么显赫的功绩,只留下这首诗,表达了一个普通信徒对主的热爱,纯朴的感情溢于言表。
《如今更爱主歌》首先道出了信徒之所以爱主,是因为他是属于主的,因而甘心情愿“离有罪之逸乐”(原诗直译应作“弃绝罪恶的愚昧”Follies Of sin;有的汉译作“世上诸凡乐趣愿为祢丢弃”,这不符原意)。所以,信徒应当坚贞不二,始终不逾,直到永恒。每节的最后一句,有的诗集译作“若我曾爱救主,如今更亲爱”,比较接近原意。《新编》用的是《普天颂赞》旧版的译文。
费瑟斯通写这首诗的时候才16岁。有人认为是他重生得救时的感情抒怀。诗写好后由他的姑姑寄往英国,首先在英国一本赞美诗内隐名发表。他的美国朋友戈登牧师(事略参阅第222首)发现后,自告奋勇为他谱曲,收入他所编的赞美诗集之内,才引起美国一些福音诗集的编辑注意,争相采用。现在几乎已成为每一本福音圣诗集所不可或缺的一首名歌。《新编》五线谱注明“选自多种诗本”,也可见它在我国流行之广了。
这首诗的调名为《戈登(GORDON)》。
END
本文内容来源:《赞美诗(新编)史话》中国基督教两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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