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诗(新编)史话|《赞父奇爱歌》《我来就主歌》 《主是我万有歌》

Part01.
第21首 赞父奇爱歌
Father,'Twas Thy Love That Knew Us
经
文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 1:4)
这首赞美诗的作者是英国人德克(J.G.Deck,1802-1884)。他本来是个军人,曾毕业于英国陆军学校,并在驻印度的英国军队任职,1835年因健康关系,辞职返国,一度在一个地方教会担任牧师,后受普利茅斯弟兄会①发起人约翰·达比(J.Darby,1800-1884)的影响,加入该弟兄会,成为该会的中坚分子,并用他的圣诗宣传弟兄会的教义和救主二次再来这个主题。1852年他迁居新西兰,1884年卒于新西兰。
这首诗的开头“父啊”二字使我们感到大有福气。久在创世之前,神就拣选我们,“这爱深厚、激励、甘甜,吸引我们归耶稣。”正如以弗所书第一章第4节所说的“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
作者好像想起:“虽然宇宙逐渐改变,但是我神永坚定。”这是祂儿女们极大的安慰。下面具体地说出:“祂的爱心同祂恩言,时刻在前常引领”。神的儿女活在世上,就是以祂的话为宝贵。神爱我们,“连祂爱子都不惜”,难道祂还留下什么好处不给我们吗?因此,诗人歌颂祂的奇爱写道:
直到永世,万载、亿载,我们仍是要颂扬!但愿敬拜,但愿敬拜,永远归神和羔羊!
这首诗把神的爱如此生动活泼地描绘出来,唱出了永恒的爱与人生的密切联系;它不仅是小群诗歌的杰作,也得到爱主之人的心灵响应。
曲调乃近代美国著名福音圣诗作曲家斯特宾斯(G.C.Stebbins,1846-1945)所谱。斯特宾斯生于纽约州的一个乡村,自幼喜爱音乐,13岁即进音乐学院学习,以后到布法罗和纽约市继续深造;23岁到芝加哥城一个音乐商店工作,业余任第一浸会堂唱诗班指挥;以后历任好几个较大的礼拜堂的音乐指挥。1876年起追随慕迪与桑基的布道团到过英国、印度、巴勒斯坦、埃及等地,以他的歌声为主作见证,并且多半是自编自唱,收到很好的效果;然后将所谱的曲调和诗歌出版发行,成功地介绍所著的福音诗歌,流行各地,备受欢迎,有人称他是福音诗歌的泰斗。晚年著《回忆录与福音圣诗故事》,一面作自传式的叙述,一面收集若干福音歌唱家的生平以及他们的影响,成为一部美好的见证。该书至今仍为研究福音圣诗的重要参考资料。斯特宾斯所谱的福音圣诗曲调被选入《新编》的有21、92、192、207、226、283、285、286、314、345等十首。
①普利茅斯弟兄会(Plymouth Brothers)是英国一百多年前所发起的一种独立教派,是一个自称为没有宗派的教派。反对一切教会组织、名称,彼此称为弟兄,没有牧师;以后又分为“开”与“闭”两派。他们都很重视圣诗,唱诗在聚会中占重要地位。
Part02.
第225首 我来就主歌
Just As I Am, Without One Plea
经
文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 6:37)
作者夏洛特·埃利奥特女士(C.Elliott,1789-1871)①1789年生于英国布赖顿地方一个牧师世家,父亲和两位叔叔都是牧师,哥哥也是牧师。她自幼体弱多病,到了32岁成了瘫痪病人,终年卧床不起。但她从信仰得到了力量,仍能怡然自得,终生以宗教和文学为乐。1843年出版《瘫痪者的圣诗集》,使一位辗转病榻的患者,得与全球的信徒接触,鼓励人们做生活的强者。她于1871年去世,终年82岁。
埃利奥特是英国圣公会信徒,她的宗教生活却深受瑞士奋兴家马伦牧师的影响。埃氏得病的第二年,马伦牧师到她家做客。有一晚,大家在座谈宗教问题时,马伦问她道:“你做基督徒有没有什么经验?”埃女士草率地回答说:“宗教经验是个人问题,不必在这里讨论。”马伦仍和颜悦色地对她说:“你既不愿讨论,自然不能勉强,但我极盼望你能完全属于耶稣,成为一个主所使用的信徒。”从此以后,她迫切渴望与主亲近,同时又自愧道德太浅,缺欠太多,不敢冒昧来到主前。虽曾力求改善,结果苦闷反而更多,于是又向马伦牧师求教。马牧师直截了当地对她说:“不必再等候了,只要来就行了。就是这样来到主前,主便收纳,你来吧!”
“就是这样”这句话便成为这首诗的主题。
有一天,全家大小都出去为建筑学校筹办慈善市场,埃利奥特因卧床不起,不能同去而觉得自己毫无贡献,心中倍感不安。但她想到主的慈爱、能力和应许,在宁静之中重新估计信仰的根基不在自己乃在基督,于是拿起笔和纸写成了这首《我来就主歌》。在这诗中她感动地写出了上主羔羊流血深恩,也坦率地写出了自己无善可陈、飘荡不安、冲突、疑难等实际情况。原诗还有一节可以直译如下:
“我就是这样贫困、可怜、瞎眼,物质的引诱、钱财的迷惑、精神的治疗,是的,凡我所需要的,在主里面都得到满足,神的羔羊,我来!我来!”这首短诗将福音的道理都解释清楚了。该诗在教会杂志发表时标题为约翰福音第六章第37节“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出版之后,不胫而走。敬虔的信徒将它抄录,又由热心信徒出资印成单张,但并不知道作者是谁。直到有一天埃利奥特的医生拿来给她看,以为可以安慰久病的患者。在惊讶与快慰之中,埃氏承认自己便是这首诗的作者。
《我来就主歌》过去有汉译首句为“我罪极重应当沉沦”。现在《新编》所用的是刘廷芳的译词,无论是在诗意和押韵方面都更接近原诗。这首诗可以说是英语赞美诗中的佳作,曾被译成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语言而广为流传。它曾感动许多人悔改信主;鼓舞不少病榻上的信徒振作精神,使忧伤的弟兄姊妹勇敢前进,成为基督教各派信徒共同喜爱的一首圣诗。无怪乎埃氏的哥哥说:“以我长期担任牧师的经验来看,我觉得我的工作成就,远远不如我妹妹这首诗的成就。”诚然,埃氏从这首诗所得的,远远超过她哥哥为慈善市场义卖所得的款项。据说埃氏死后,人们发现她的遗物中有一箱一千多封信,都是人们由这首诗所得的福祉、感动而写来的感谢信。
这首诗在英国通用调之一,名《MISERICORDIA》,是斯马特(事略参阅第261首)所谱。但传到美国后,由布雷德伯里(事略参阅第89首)为它另配上一曲福音派喜爱的调子,名叫《WOODWORTH》,即《新编》所采用的,把每节最后“我来”两字重叠一次,更显出这首诗的感力。
①《新编》内有两位埃利奥特。请参阅作者索引。
Part03.
第300首 主是我万有歌
Jesus is All the World to Me
经
文
……有一朋友比弟兄更亲密。(箴 18:24)
这是威廉·汤普森(事略参阅第120首)流行最广的一首福音圣诗,是福建福州的布道家王载最先介绍给我国信徒的,登在王载所编的《复兴布道诗歌》第89首。第一句按英文直译为“耶稣是全世界于我,生命、喜乐、珍宝”,遥应使徒保罗所说的“我以认识耶穌基督为至宝”,然后唱颂这位至宝的良友。每节都以“主是我友”结束。曲调名《以利沙伯(ELIZABETH),用以纪念汤氏元配的妻子。
汤普森所写的赞美诗都是自己作诗,自己谱曲。他既是一位诗人,又是一位音乐家。
END
本文内容来源:《赞美诗(新编)史话》中国基督教两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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