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诗(新编)史话|《亚伯拉罕的主歌》《主必保守歌》

Part 01.
第5首 亚伯拉罕的主歌
The God of Abraham Praise
经
文
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罗 4:17)
据《新编》五线谱版载,这首诗的词句是源于希伯来圣诗,经奥利弗斯改编;曲调也是源于希伯来圣诗,经莱昂改编而成。1875年由《古代与现代赞美诗集》的编辑配以和声。
奥利弗斯(T.Olivers,1725-1799)生于英国的威尔士,4岁时父母双亡,失去了家庭的温暖与教育,流浪街头,不务正业;青年时代学制鞋,也不安心,私自逃跑,靠借钱赖账过日子。一次他偶然到卫斯理同工怀特菲裴尔的布道会听道,听到“这不是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吗?”(参 亚 3:2)讲到人的得救如同从火中取柴,需要立时果断与勇气。他深受感动,幡然悔悟。他自己作见证说:“我在15岁时,已经变成为全村最坏的小孩,但从那次听道之后,我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以实际行动表示他的悔改自新——追随卫斯理兄弟从事布道工作22年之久。1775年约翰·卫斯理委派他负责卫斯理印刷局,协助卫斯理编辑出版布道杂志。但在神学思想上他强烈的加尔文①观点与卫氏的亚美尼亚观点②发生冲突。1789年被调职,因他未经卫氏同意,擅自在出版的杂志上添上自己的观点。但神学观点不同并不影响他们的友谊。他跟随卫斯理二十多年,骑马旅行布道10万英里。1791年卫氏去世,他写了一首文情并茂的诗悼念他的灵性导师;八年后奥氏去世,遗嘱将他安葬在他所敬佩的卫斯理牧师之旁。奥氏所写的圣诗只有四、五首(《亚伯拉罕的主歌》是其中之一),却都是上乘之作。
这首诗约作于1770年。有一天,奥利弗斯前往伦敦爵士街犹太人的大会堂,参加他们的节日崇拜,听到该堂祭司莱昂(M.Lyon,1751-1797)唱犹太教信经。这个信经在犹太会堂里每日清晨诵读,而在节日和安息日的前夕则用传统的曲调唱颂。相传这首曲调是1404年留传下来的,是照犹太教拉比根据传统的摩西十三经改编的,诗韵优雅庄严,奥氏听完之后深受感动。莱昂将这首诗抄给奥利弗斯,他就根据犹太教的信条,加上基督教的观点,动手写这一首诗。是按当日他在犹太大会堂听到那位祭司莱昂所唱的而谱写,所以这首诗的调名仍沿用犹太人习惯,称之为《莱恩尼(LEONI)》。
①约翰·加尔文(J.CalVin,1509-1564),16世纪宗教改革家,加尔文宗的创始人。1536年发表了主要神学著作《基督教原理》,否认罗马教会的权威。认为人的得救与否,贫穷与富贵,早已由神“预定”,实行长老管理教会。他的这一观点,被称为“预定论”。
②亚美尼亚观点:不同意加尔文的绝对预定论。认为人得救虽然要靠基督的恩宠,却亦取决于各人的自由选择,视其是否愿接受救赎而“改恶从善”。
Part 02.
第287首 主必保守歌
He Will Hold Me Fast
经
文
坚信依赖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为他依靠你。(赛 26:3)
这首诗的作者是本世纪初在英伦最负盛名的《福音圣诗》女作家哈伯肖恩(A.R.Habershon,1861-1918)。哈氏生于伦敦,父母都是热心信徒,她自幼即受良好的家庭宗教教育,深明主爱,愿献身为主。她本来是一位下笔流利的作家、宣传福音的干将,曾应慕迪博士的邀请访问过美国。她到处演说、讲道,并把讲稿汇辑成册出版。
1884年慕迪、桑基布道团前来英国,哈伯肖恩与他们亲密合作。当她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当我和桑基合唱二重唱或传抄新曲调时。我们谈话的主题就围绕赞美诗谈开了,终于促使我从1901年起开始专写圣诗。”她还在自传上说:“当我卧病在床的时候,甜蜜的思想不断地使我快乐,字句就按着诗韵格律出现在我脑海,我仅是把这些字句记录下来而已。”
每次她参加布道会,总是留心地听,听完讲道之后总有所感,也成为她写诗的来源。这首《主必保守歌》是她亲身经历信仰生活的各种情况:如“有时我怕信心软弱”,“有时甚难抵挡诱惑”(第一节);“自己不能站立稳妥”,“我的爱心时常冷漠”(第二节);想到自己“在主前犹如珍宝”、“得蒙救赎无上美好”(第三节);乃是主“不愿我灵魂失丧”,体会到“如此重价,祂爱深广”(第四节)。总结是在副歌的叠句上:
主必保守我,主必保守我,
因我救主如此爱我,主必保守我。
曲作者哈克尼斯(R.Harkness,1880-1961)是澳大利亚歌唱家。他是一位牧师的儿子,但对于救恩比较模糊,直到他参加了歌唱布道团后,被圣歌的美妙所吸引,终于成为一位明白救恩热心真道的歌手,并改编了许多福音圣诗的曲调或配和声。
END
本文内容来源:《赞美诗(新编)史话》中国基督教两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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