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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诗(新编)史话|《荣归天父歌》《曾否就主歌》《教会我所爱歌》

 

 

Part01.

第11首 荣归天父歌

To God be the Glory

 

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诗 29:2)

《荣归天父歌》出自美国多产圣诗女作家克罗斯比(F.J.Crosby,1820-1915)的手笔。克氏生下来6个月时因庸医误诊而双目失明,使她无法欣赏青山绿水、春花秋月的美丽。但她那颗纯洁的心灵,虔诚的信仰,使她心灵的慧眼,却能欣赏那属天无穷无尽的美景,不断写出优美动人、激励人心的诗歌。这首诗可以代表她所看到的神所创造美好的宇宙。

 

克罗斯比幼年时在纽约最早的一所盲童学校就学。少年时代就开始写诗,24岁时出版了《盲女与她的诗》,得到美国文坛的重视。但1850年的灵性奋兴的经验,使她集中全力专写圣诗,后在福音圣诗作曲家和编辑者布雷德伯里(事略参阅第89首)的鼓励下,决心终身专写圣诗,并与纽约一家出版社订立合同,每周写圣诗三首,结果写了5929首;此外,她还为布利斯写525首,为桑基写237首,为劳里写219首,为多恩写1500首。她一生写了共达8440首圣诗,堪称为最最多产的圣诗作家。

 

克罗斯比于1858年与盲童学校教员范·阿尔斯丁(A1styne)结婚,生活非常美满。她从未因眼睛失明而怨天尤人,她曾愉快地写道:

 

我的心灵何其快乐,虽我目已失明,

我仍坚决在这世上,作个知足的人;

许多幸福我能享受,他人无法得到,

我决不会因我目盲,痛苦悲叹哀号!

 

当她于1901年开始写《自传》的时候,那种快乐心情仍不减当年。她说:“我现在活到了80岁,从来没有一刻怀恨过那位医生。因为我自壮年至今,就相信仁慈的主,藉着祂无限慈爱和奇妙旨意,用这种方法将我分别为圣,使我直到今天还能有机会作主所指派给我的事工。”这种快乐、知足的精神和坚定的信仰,使她一直活到1915年,享寿95岁。

 

关于这首《荣归天父歌》,美国现代有名的布道家葛培理(Billy Graham,1918-2018)的音乐同工白鲁斯先生曾回忆:“约在1952年,我们正在英国各处布道,我第一次听到了这首圣诗,后来在编《布道会诗选》时,一位牧师建议将这首圣诗编入《伦敦布道大会诗选》中。结果,我们在伦敦时从开始布道那天,这首诗便成为大众所喜爱的一首。以后,在整个月的聚会中,差不多每晚大家要高唱这首歌。及至我们返回美国,我开始查阅一些较旧版的圣诗时,发现原来这首圣诗竟然早已编在那些圣诗集中,只是最近出版的圣诗集,却将这首诗删去了。我们立即再将它编入《布道会诗选》中,便很快发觉这首圣诗受到人们热爱的程度,正像在伦敦时一样。

 

 “这是一件极不平常的事,一首美国的福音圣诗被人遗忘了,却又从英国传入美国,并立刻成为极流行的一首圣诗。我细心观察这首圣诗,了解作者并不是用主观的情感来写的,而是极实际地对神的颂扬,因此更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新编》选有克罗斯比的圣诗计有11、29、38、119、133、192、216、223、227、250、259、280、291等十三首。

 

曲调乃是美国福音圣诗作曲家威廉·霍华德·多恩(W.H.Doane,1832-1916)所谱。调子活泼,节奏明快,颇有福音圣诗的特点,尤以副歌中的两个“赞美主”非常高昂,乐曲音高正适合表达赞美之意;第二次出现时,又好像是第一次“赞美主”的回声,此落彼起,充分表达了赞美主的心声。

 

霍华德·多恩是克罗斯比的多年合作者,14岁即任唱诗班领导,青年时代与他父亲经营布店,以后转任机器厂厂商。因他服务态度良好,受到市民的欢迎,曾被选为市政委员。他业余为福音圣诗谱曲多达一千余首。《新编》中采用了下列11、42、55、119、133、145、216、227、250、255、291等十一首。

 

 

 

Part02.

第213首 曾否就主歌

Are You Washed in the Blood

 

……“这些人是从大患难中出来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启 7:14)

这首《曾否就主歌》的词和曲都是由福音派多产作家霍夫曼(事略参阅第40首)所写。诗的主题是:我们藉着羔羊的宝血得蒙洁净,都是出于神的恩典。调名是《你曾否得洗净(洁净的能力)(ARE YOU WASHED)》,最早在1878年霍夫曼自编的《福音聚会灵歌集》上发表,三年后被收入桑基所编的《圣诗与独唱》。这首诗以发问的形式引人深思,说明“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参启 22:14)

 

 

 

Part03.

第125首 教会我所爱歌**

I Love Christ's Church**

 

你们也靠他同被建造,成为神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弗 2:22)

这首诗是浙江蔡文浩(简历参阅第110首)的作品。蔡文浩为教会辛勤工作,四十年如一日。教会的真理与实践是他经常思考的内容,这首诗是这种思考的总结。蔡文浩把《圣经》所讲的有关教会的道理,概括在这首诗内,它好比是一篇有关教会的讲道提纲,信徒也可以通过唱颂,进一步明白教会的性质。

 

这首诗每一节的内容都有《圣经》的根据。如第一节说教会是神的殿,见哥林多前书第三章第16节;第二节说教会是神的家,见提摩太前书第三章第15节;第三节说教会是主的身体,见以弗所书第一章第23节;第四节说教会是主的新妇,见以弗所书第五章第23节,该节说出启示录第十九章第7节羔羊婚娶时,新妇自己也预备好的良好愿望;最后一节说教会是金灯台,见启示录第一至第三章所描写的七个教会。

 

作者还在副歌中提出了我国教会的特点:即是实行“自治、自养、自传”的教会,而且正在按照圣灵的带领走合一的道路,这就使这首诗具有中国教牧同工的创作性格。“教会我所依,教会我所爱”两句含有深情。“爱”字是常用的,“依”字却更有眷恋之情,反映信徒对我国走三自道路的教会的热爱。

 

杨旅复(简历参阅第110首)用五声音阶为这首诗谱曲,是为说明它是一首中国赞美诗。高潮在副歌的最后一句。“圣灵”两个字落在高音上,虽不太容易唱,却是含义深长。教会的合一是主的祈求,在实践中有时困难重重,但有圣灵带领引导,前程还是充满光明与希望。

 

 

 

END

 

 

 

本文内容来源:《赞美诗(新编)史话》中国基督教两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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