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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诗(新编)史话|《荣归天父歌》《宝贵血泉歌》《仰望羔羊歌》

 

 

Part01.

第11首 荣归天父歌

To God be the Glory

 

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他……(诗 29:2)

《荣归天父歌》出自美国多产圣诗女作家克罗斯比(F.J.Crosby,1820-1915)的手笔。克氏生下来6个月时因庸医误诊而双目失明,使她无法欣赏青山绿水、春花秋月的美丽。但她那颗纯洁的心灵,虔诚的信仰,使她心灵的慧眼,却能欣赏那属天无穷无尽的美景,不断写出优美动人、激励人心的诗歌。这首诗可以代表她所看到的神所创造美好的宇宙。

 

克罗斯比幼年时在纽约最早的一所盲童学校就学。少年时代就开始写诗,24岁时出版了《盲女与她的诗》,得到美国文坛的重视。但1850年的灵性奋兴的经验,使她集中全力专写圣诗,后在福音圣诗作曲家和编辑者布雷德伯里(事略参阅第89首)的鼓励下,决心终身专写圣诗,并与纽约一家出版社订立合同,每周写圣诗三首,结果写了5929首;此外,她还为布利斯写525首,为桑基写237首,为劳里写219首,为多恩写1500首。她一生写了共达8440首圣诗,堪称为最最多产的圣诗作家。

 

克罗斯比于1858年与盲童学校教员范·阿尔斯丁(A1styne)结婚,生活非常美满。她从未因眼睛失明而怨天尤人,她曾愉快地写道:

 

我的心灵何其快乐,虽我目已失明,

我仍坚决在这世上,作个知足的人;

许多幸福我能享受,他人无法得到,

我决不会因我目盲,痛苦悲叹哀号!

 

苗当她于1901年开始写《自传》的时候,那种快乐心情仍不减当年。她说:“我现在活到了80岁,从来没有一刻怀恨过那位医生。因为我自壮年至今,就相信仁慈的主,藉着祂无限慈爱和奇妙旨意,用这种方法将我分别为圣,使我直到今天还能有机会作主所指派给我的事工。”这种快乐、知足的精神和坚定的信仰,使她一直活到1915年,享寿95岁。

 

 关于这首《荣归天父歌》,美国现代有名的布道家葛培理(Billy Graham,1918-2018)的音乐同工白鲁斯先生曾回忆:“约在1952年,我们正在英国各处布道,我第一次听到了这首圣诗,后来在编《布道会诗选》时,一位牧师建议将这首圣诗编入《伦敦布道大会诗选》中。结果,我们在伦敦时从开始布道那天,这首诗便成为大众所喜爱的一首。以后,在整个月的聚会中,差不多每晚大家要高唱这首歌。及至我们返回美国,我开始查阅一些较旧版的圣诗时,发现原来这首圣诗竟然早已编在那些圣诗集中,只是最近出版的圣诗集,却将这首诗删去了。我们立即再将它编入《布道会诗选》中,便很快发觉这首圣诗受到人们热爱的程度,正像在伦敦时一样。

 

 “这是一件极不平常的事,一首美国的福音圣诗被人遗忘了,却又从英国传入美国,并立刻成为极流行的一首圣诗。我细心观察这首圣诗,了解作者并不是用主观的情感来写的,而是极实际地对神的颂扬,因此更能引起人们的共鸣。”

 

《新编》选有克罗斯比的圣诗计有11、29、38、119、133、192、216、223、227、250、259、280、291等十三首。

 

曲调乃是美国福音圣诗作曲家威廉·霍华德·多恩(W.H.Doane,1832-1916)所谱。调子活泼,节奏明快,颇有福音圣诗的特点,尤以副歌中的两个“赞美主”非常高昂,乐曲音高正适合表达赞美之意;第二次出现时,又好像是第一次“赞美主”的回声,此落彼起,充分表达了赞美主的心声。

 

霍华德·多恩是克罗斯比的多年合作者,14岁即任唱诗班领导,青年时代与他父亲经营布店,以后转任机器厂厂商。因他服务态度良好,受到市民的欢迎,曾被选为市政委员。他业余为福音圣诗谱曲多达一千余首。《新编》中采用了下列11、42、55、119、133、145、216、227、250、255、291等十一首。

 

 

 

Part02.

第212首 宝贵血泉歌

When I Saw the Cleansing Fountain

 

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启 12:11)

《宝贵血泉歌》的词和曲都是哈里斯(M.J.Harris)女士所作。哈里斯生于1903年,生平事迹不详。原诗是根据“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这节经文写成的,(参启 12:11)重点在于“赞美耶稣”,调名是《我要赞美他(WILL PRAISE HIM)》。

 

《新编》注明选自多种诗本,说明这首诗深为广大信徒所喜爱。

 

原诗还有第二节如下:

 

前我所有追求盼望,今都算足下尘土;

抛弃一切权利希图,愿奔走狭窄天路。

 

 

 

Part03.

第278首 仰望羔羊歌

My Faith Looks up to Thee

 

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来 12:2)

《仰望羔羊歌》是美国公理会(见第25首注①)牧师雷·帕尔默(R.Palmer,1808-1887)24岁初出茅庐时所写的一首诗歌。他当初写的时候,只是叙述自己的感想,从没想到它能被用于公共礼拜,更没有想到它竟成为普世信徒传颂不衰的一首灵修圣诗。

 

帕尔默幼年时因家贫不能进学校受教育,13岁就到一家干果行当小伙计。靠他自己努力学习文化,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进耶鲁大学,并获得了奖学金。他大学毕业后,1830年往纽约攻读神学,准备毕业后当牧师,并为了贴补求学的费用,在一所女校兼课。当时因他刚出校门,而且经济困难,健康欠佳,就以他“微弱之心”仰望十字架上的羔羊。据他后来回忆说:“我写这首诗的时候,手里拿着笔,随着心里的感动,挥笔直书,写来并不感到为难。起初,我还能平心静气地写,但写到最后两句——‘千万救渡我灵,安进天庭’时,我的眼泪不由夺眶而出。”

 

帕尔默写完后,便把它夹在一本笔记里,放在衣服口袋内。两年后,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他的朋友梅森(事略参阅第75首),梅森告诉他说正与黑斯廷斯合编一本圣诗集,问帕尔默有没有作品可以投稿。帕尔默漫不经心地从口袋里拿出这首诗稿交给梅森。梅森读了一遍,深受感动,连忙跑到附近一家小铺的柜台上抄了一份,回家后就为该诗配个曲,即现在流行各地的《橄榄山(OLIVET)》,首先在梅森与黑斯廷斯合编的《公共礼拜灵歌集》内发表。出版后,梅森又遇到了帕尔默,微笑地拍着他的肩膀说:“帕尔默先生,也许你将来会作许多事令人景仰纪念,但我认为最会使你遐迩闻名的却是因为你是《仰望羔羊歌》的作者。”

 

梅森的预言果然不错,帕尔默虽然后来著述出版了11卷神学著作,写了许多圣诗,也翻译了不少拉丁圣诗,其中包括伯尔纳的《慕主歌》,都很受欢迎,但不及这首《仰望羔羊歌》。因为这首诗以基督徒生活中最重要却又最简单纯朴的行动——信赖十字架上的羔羊,最受人们的欢迎,尊崇和敬佩。有人称它是美国人所写的一首最有名、最精彩、最感动人的圣诗,曾被译成许多国的文字。

 

这首诗的原题为《自我献身》,是一首敬虔祷告的圣诗。全诗始终表达了真诚悔改与得救的信心,是信徒蒙恩的经历。第一节:悔改与献心;第二节:在基督徒服务中祈求刚毅、热忱与爱心;第三节:在患难困苦中祈求神的恩佑和引导;第四节则祈求能在生活的终了得到稳妥快乐的永生。所以它是许多信徒战胜死亡恐惧的动力,临终时的安慰。

 

①公理会:十六世纪后期产生于英国。主张各个教堂独立自主,由信徒公众管理,故称。主要分布于英、美等国。十九世纪初传入中国。

 

 

 

END

 

 

 

本文内容来源:《赞美诗(新编)史话》中国基督教两会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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