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 | 4.28《耶利米书》第11章 你们当听从遵行这约的话
《耶利米书》第11章
你们当听从遵行这约的话
音频朗读
默想
耶和华对我说:“你要在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这一切话说:你们当听从遵行这约的话。”
——耶 11:6
这一章,重申西奈之约:“耶和华对我说:‘你要在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这一切话说:你们当听从遵行这约的话。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地领出来的那日,直到今日,都是从早起来,切切告诫他们说:“你们当听从我的话!”他们却不听从,不侧耳而听,竟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去行。所以我使这约中一切咒诅的话临到他们身上。这约是我吩咐他们行的,他们却不去行。’”(耶 11:6-8)
本章1至8节,先后六次出现“这约”。毫无疑问,耶利米笔下的“这约”就是神与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上订立的契约。这份契约的基本精神,就是建立亲密的关系——“我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作我的子民”。(参利 26:12)享受这种关系的同时,以色列人也要尽上自己的本分——“听从遵行这约的话”。假如“不侧耳而听,竟随从自己顽梗的恶心去行”,神就要使“这约中一切咒诅的话临到他们身上”。
今天的基督徒,也与神有一份神圣的契约:接受基督的救恩,是我们享有的权利;遵行神的话语,是我们当尽的本分。“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经上说:‘你们今日若听他的话,就不可硬着心,像惹他发怒的日子一样。’”(来 3:14-15)
祷告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求你赐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为这是我所喜乐的。求你使我的心趋向你的法度,不趋向非义之财。求你叫我转眼不看虚假,又叫我在你的道中生活。你向敬畏你的人所应许的话,求你向仆人坚定。”(诗 119:33-38)奉主名求。阿们!
«耶利米书»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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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资料由李世峥牧师授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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